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 2018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 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2018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群众团体名单(第二批)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
2018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
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川财税〔2019〕2号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省财政厅 省国家税务局 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财税〔2010〕6号)精神,现将经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的2018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成都市成华区红十字会等4户群众团体名单公布如下(按拼音字母排序):
1.成都市成华区红十字会
2.成都市龙泉驿区红十字会
3.成都市郫都区红十字会
4.都江堰市红十字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19年4月28日